附件一:
关于2012年安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上报工作的几点要求
1、学校要按时完成数据的上报,县、市教育局要抓紧督促,认真审核,要特别注意那些往年迟报的学校,各地可以登录省级系统上查看,要认真核对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以免给高考数据对接和毕业证发放带来麻烦。
2、各地要特别注意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仅限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职业学校学生和民办学校录取的线下生(不具备普通高中学籍)不需要参加,禁止报送这两类学生的评价数据,以免引起毕业证书发放上误解和麻烦。
3、各地要特别注意借读生问题,要求在就读学校评价,通过就读学校上报,不能漏评漏报。市县(区)教育局要特别重视那些接受借读生多的学校,要督促它们关注借读生综合素质评价问题,防止利用借读生扩大A等比例但借读生本人不能被评为A的问题。
4、对于特殊的身份证(如台湾、香港考生)学生、从外省转入学业水平测试号无法导入系统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采用纸质评价,并按规定的要求以补报方式报送评价数据。
5、各地要切实控制A等比例,特别是一些省级示范高中的A等比例(如果优秀的比例很大,县、市教育局要认真审核实证材料)。要注意A等比例是按班级核算而不是按学校核算的,不能把所谓的差班A等比例调剂给所谓的好班。
6、一些上报的数据全是C等,今后凡是全是C的学校如市级审核通过而无合理解释的,暂停该学校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对接。
7、学校要进一步熟悉评价方案,要充分梳理三年评价记录的基础上确定上报的实证材料,要严格对照标准规范填写实证材料,被评为A等的实证材料要在班级公示。
8、各地要抓紧清理2010年、2011年由于综合素质评价出现差错毕业证书不能发放问题,清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1日,此后不再办理2012年前这类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勘误问题。